保健食品經營管理制度
保健食品經營除了需要有必要的資質,另外也要遵守保健品進貨查驗制度、專區設置要求等規范,以下簡述經營保健食品的注意事項。
1 經營資質
應取得相關資質《營業執照》或者《食品經營許可證》,經營范用應包含保健食品銷售。應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公示相關資質。
2 進貨查驗
采購保健食品,應查驗保健食品注冊證書或者備案憑證,以及供貨者的食品生產經營資質。相關資質證明文件復印件應加蓋供應商公章或簽字,可以是紙質或電子掃描件。
采購國產保健食品,應查驗保健食品生產企業的《食品生產許可證》含《食品生產許可品種明細表》和對應批次產品的出廠檢驗合格證或其他合格證明?!妒称飞a許可品種明細表》中,應列明所采購的保健食品品種信息。
采購進口保健食品,應當查驗由海關出具的對應批次產品的入境貨物檢驗檢疫合格證明。
3 專區設置要求
專區可由多個貨架(貨柜)或其部分區域組成。區域界線應清晰明確,與其它區域有效區分方便消費者選購商品時識別。不得與外包裝相似、易混淆食品相鄰擺放,防止誤選。
保健食品的銷售專區或專柜應設立保健食品專區提示牌。醒目注明“保健食品銷售專區(專柜)”字樣,提示牌為綠底白字,字體為黑體。文字大小可根據設立的專區專柜的空間確定。提示牌可以為吊牌、臺卡、立牌等形式。
4 消費警示用語
保健食品經營者應當在經營保健食品的場所顯著位置標注“保健食品不是藥物,不能代替藥物治療疾病”等消費警示用語。